2008年团费收缴、团内经费下拨及现有团员数据统计的通知
2011-11-26
为了促进基层团组织的建设,增强各团总支、团支部的活力,经团委会研究,决定下拨部分团费支持团总支、团支部积极开展团活动。
一、团费下拨标准:按各团支部现有团员人数下拨,每位团员30元,在团内开展形式灵活的“继续解放思想,坚持改革开放,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”主题团日活动。
二、团费使用期限:2008年5月至2009年4月。
三、团费使用手续:由团(总)支部持《中山一院团费使用申请表》(见附件1)向团委申请,经审批同意后,按下拨额度使用团费,然后持两位以上支委签名的有效的正式发票,经团委书记审核签名,到财务科报账。可先预借款后充账,或先垫付后报销。
四、团总支、团支部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、富有意义、增强凝聚力的团内活动,并严格按团费规定的使用范围开支团的经费。
五、交纳团费是每位团员应尽的义务,团费每半年按时收齐上交院团委(一般为六月底和十二月底),标准为正式职工每位5元/月,其他职工3元/月,学生1元/月,各团总支及团支部均不得滞留或扣缴团费。对拖延交纳团费的团员,应该首先予以劝戒,仍拒交者,将名单上报院团委。个别未上次2007年团费的支部请尽快收缴上交。
六、医院团员由于轮岗、调动等原因,因此需对各支部团员情况进行重新确认,烦请各位团干认真配合完成核对工作,表格填表写标准格式(附件2)请到医院党团建设网站或者团委QQ群下载,填妥的数据电子版请于4月25日前发到团委邮箱shenlin8061@163.com。
中山一院团委
2008年4月15日